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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古运河的边上,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小镇民风淳朴,和谐宁静。樊远平生于此,长于此,并且在镇上的法庭里工作了二十余年,是名普通的法官。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镇上的人送了樊远平一个称号:大法官。 由于小镇三面靠水,镇上的居民和湖边的居民或采砂,或搞渔业养殖,大部分都是靠水吃饭,所以樊远平他们经常要坐船送传票,甚至在挖沙船或者渔船上开庭,而且,从因为不生孩子引发的家庭矛盾,到谁家狗咬了谁家的狗这样的小事,樊远平都要管上一管。这一切对于新到法庭工作的大学生欧阳雷云来说都是那么的不习惯,于是在工作中,欧阳有了困惑和不满。 在处理挖沙船主老四和私企业主赵玉明合同纠纷的案件中,樊远平调解几次无果后,受理了案件。 樊远平的老婆刘大玲下岗后叫樊远平托关系给自己在法院里找个临时工干,樊远平一直拖拉着没有办。刘大玲对此很有意见,却也拿樊远平没有办法。一天,买菜的刘大玲和赵玉明在街道上偶遇,赵玉明听到了刘大玲的抱怨,就叫刘大玲到自己的企业上班,刘大玲很是高兴。 樊远平听说了这件事后,极力反对,两口子发生了争吵,开始了家庭的冷战。 赵玉明和老四的官司如期开庭,但是老四蛮不讲理,在法庭上肆无忌惮,樊远平在训诫老四的时候,旁听的群众却喊出了刘大玲在赵玉明的企业上班的事情,老四借此风言风语的讽刺樊远平做事不公,弄的樊远平下不来台。 欧阳雷云这时也是对樊远平成见很大,找到法院的院长,说自己不愿意再呆在古镇当“居委会大妈”了。院长李明送了欧阳雷云三句话,叫他带着三句话再工作一段时间,体会一段时间。…